除濕機CCC知識分享 空調CCC知識分享 CCC換版知識分享 GB 17625.1-2022
| 更新時間 2025-01-09 10:00: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聯系電話 19168505613 聯系手機 19168505613 聯系人 林工 立即詢價 |
CCC強制性產品知識分享制度,是各國政府為保護廣大消費者人身和動植物生命安全,保護環境、保護國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規實施的一種產品合格評定制度,它要求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技術法規。強制性產品知識分享,是通過制定強制性產品知識分享的產品目錄和實施強制性產品知識分享程序,對列入《目錄》中的產品實施強制性的檢測和審核。凡列入強制性產品知識分享目錄內的產品,沒有獲得指定知識分享機構的知識分享證書,沒有按規定加施知識分享標志,一律不得進口、不得出廠銷售和在經營服務場所使用。
強制性產品知識分享制度在推動國家各種技術法規和標準的貫徹、規范市場經濟秩序、打擊假冒偽劣行為、促進產品的質量管理水平和保護消費者權益等方面,具有其它工作buketidai的作用和優勢。知識分享制度由于其科學性和公正性,已被世界大多數國家廣泛采用。實行市場經濟制度的國家,政府利用強制性產品知識分享制度作為產品市場準入的手段,正在成為國際通行的作法。
我國政府為兌現入世承諾,于2001年12月3日對外發布了強制性產品知識分享制度,從2002年5月1日起,國家認監委開始受理第一批列入強制性產品目錄的19大類132種產品的知識分享申請。
它是我國政府按照世貿組織有關協議和國際通行規則,為保護廣大消費者人身和動植物生命安全,保護環境、保護國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規實施的一種產品
3C知識分享(CCC知識分享)的范圍:
3C知識分享實際上是英文名稱“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中國強制性產品知識分享制度)的英文縮寫,也是國家對強制性產品知識分享使用的統一標志。作為國家安全知識分享(CCEE)、進口安全質量許可制度(CCIB)、中國電磁兼容知識分享(EMC)三合一的“CCC”quanwei知識分享,是中國質檢總局和國家認監委與國際接軌的一個先進標志,有著buketidai的重要性。它是我國政府按照世貿組織有關協議和國際通行規則,為保護廣大消費者人身和動植物生命安全,保護環境、保護國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規實施的一種產品合格評定制度。其主要特點是:國家公布統一的目錄,確定統一適用的國家標準、技術規則和實施程序,制定統一的標志標識,規定統一的收費標準。凡列入強制性產品知識分享目錄內的產品,必須經guojiazhiding的知識分享機構知識分享合格,取得相關證書并加施知識分享標志后,方能出廠、進口、銷售和在經營服務場所使用。中國公布的首批必須通過強制性知識分享的產品共有十九大類一百三十二種。主要包括電線電纜、低壓電器、信息技術設備、安全玻璃、消防產品、機動車輛輪胎、乳膠制品等。
3C標志一般貼在產品表面,或通過模壓壓在產品上,仔細看會發現多個小菱形的“CCC”暗記。每個3C標志后面都有一個隨機碼,每個隨機碼都有對應的廠家及產品。知識分享標志發放管理中心在發放強制性產品知識分享標志時,已將該編碼對應的產品輸入計算機數據庫中,消費者可通過國家認監委強制性產品知識分享標志防偽查詢系統對編碼進行查詢。
CCC知識分享資料提供清單
一.初次申請或相關信息變更時需提供的文件資料
強制性產品知識分享申請書;
申請人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登記注冊證明復印件(初次申請或變更時提供);
生產廠的組織結構圖(初次申請或變更時提供);
申請知識分享產品工藝流程圖(初次申請或變更時提供);
例行檢驗用關鍵儀器設備(見知識分享實施規則工廠質量控制檢測要求)清單(初次申請或變更時提供);
產品總裝圖、電氣原理圖;
申請知識分享產品中文銘牌和警告標記(一式兩份);
申請知識分享產品中文使用說明書;
同一申請單元內各型號產品之間的差異說明;
同一申請單元內各型號產品外觀照片(一式兩份);
需要時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關資料(如有CB測試報告請提供)。
二.同類產品再次申請時需提供的文件資料
1.強制性產品知識分享申請書;
2、產品總裝圖、電氣原理圖;
3、申請知識分享產品中文銘牌和警告標記(一式兩份);
4、申請知識分享產品中文使用說明書;
5、同一申請單元內各型號產品之間的差異說明;
6、同一申請單元內各型號產品外觀照片(一式兩份);
7、需要時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關資料(如有CB測試報告請提供)。
3C強制知識分享產品檢測提供文件清單
產品檢測送樣時應提供以下資料:
送樣登記表;
CCC申請詳細資料;
產品說明書;
產品規格書;
產品維修手冊;
產品電路圖(包括原理圖和印制刷線路版圖);
同一申請單元中主送型號產品與覆蓋型號產品的差異說明;
產品與安全有關的關鍵元部件明細表和對電磁兼容性能有影響的主要零部件明細表;
產品關鍵安全元件知識分享證書復印件;
產品的CB測試證書和報告(如有);
產品的商標使用授權書(如有);